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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科技职业学院特殊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充分发挥特殊困难补助的应急救助功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和资助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特殊困难补助是指学生因个人或家庭遭受重大变故,造成学生临时经济困难,影响学业时,本人自愿申请的困难补助。

第三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特殊困难补助的审核与管理,同时接受上级主管单位、学校财务处及纪检监察处等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  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事业收入、社会团体或个人捐助的经费。

第五条  特殊困难补助经费的管理原则

(一)专款专用。特殊困难补助经费用于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临时出现的困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二)合理资助。特殊困难补助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补助金额;

(三 )规范使用。受助学生必须按照申请的用途合理使用困难补助,以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

第二章  申请条件和补助标准

第六条  申请条件

学生因以下原因导致经济困难,严重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的,可以申请特殊困难补助: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不足以支撑正常学习、生活的;

2.本人患重大疾病、意外伤残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3.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意外伤残、死亡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4.家庭所在地遭遇严重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5.其他需要给予特殊困难补助的情况。

第七条  补助标准 

特殊困难补助的发放标准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特殊困难补助原则上每生每次最高补助数额不超过1000元。

第三章  申请程序和发放方式

第八条  申请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特殊困难补助为不定期补助,学生因突发原因造成经济困难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填写《南阳科技职业学院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审核。二级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特殊困难补助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补助金额,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

(三)学校审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二级学院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确定补助金额。

第九条  发放方式

特殊困难补助采取一次性补助的方式,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后,学校财务部门通过银行卡形式将特殊困难补助一次性发放至学生账户。

第五章  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  申请特殊困难补助不影响学生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第十一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补助或取消其获助资格并责令其退还已领补助金额。

(一)在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在生活中有高消费、铺张浪费情况的;

(三)学习态度不端正、不思进取的;

(四)学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

(五)其他违规使用补助情况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南阳科技职业学院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

 

 

 

 

 

 

附件1

南阳科技职业学院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

姓 名


学 院


专业班级


学 号


电 话


宿舍号


农业银行学费卡号


身份证号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姓 名

与本人关系及电话

工 作 单 位

经济收入

















家庭年收入


在校期间月均生活费


学费标准


欠费金额


家庭详细地址及邮编


村(居委会)负责人及电话


申

请

理

由


家庭

情况

孤儿( )  残疾( )   原建档立卡( )   城乡低保户( )

其他(  )   是否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

家庭其它情况(说明:                                       )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名:

辅导员意见

 

 

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

意见

(该生在校各方面的主要表现及建议补助金额)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