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绿色通道”是指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再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新生(包含五年制及“3+2”专科阶段新生)。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一)脱贫家庭学生;
(二)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四)特困供养学生;
(五)孤儿学生;
(六)烈士子女;
(七)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
(八)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无力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九)其他特殊困难符合条件者。
第三章 申请程序
第五条 “绿色通道”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足额缴纳学费的新生,持填写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随录取通知书发放)及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南阳科技职业学院“绿色通道”申请表》办理报到入校手续。
(二)新生入校后,各二级学院负责对申请“绿色通道”新生的相关材料和有关情况进行初审,各班辅导员(班主任)、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申请“绿色通道”新生的相关材料和有关情况进一步核查,审批通过后根据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分别给予不同形式的资助。
第六条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给予关心和帮助,引导学生树立信心,克服困难,稳定情绪,使学生真切感受到党和国家及学校的关怀和温暖。
第七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实际经济情况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除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外,还应取消其缓交学费资格,责令其补交学费;获得资助者,取消其受助资格,并收回所获资助。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南阳科技职业学院“绿色通道”申请表
附件
南阳科技职业学院“绿色通道”申请表
(第一联:学校留存)
姓 名 |
学 号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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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系 |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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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省市 |
家庭总人口 |
家庭人均月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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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困难原因 |
£农村五保户 £农村低保 £原建档立卡贫困户 £农村特困供养 £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 £本人残疾 £父母残疾导致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 £孤儿 £单亲 £离异 £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 £家庭中有多名子女同时在上学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致使家庭财产损失较重 £家庭遭受较大突发意外事件 £低收入家庭 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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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费方式 |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分期付款□ 其它 □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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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本人在入学时应缴学费 元、住宿费 元、其它费用 元。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不能在入学时缴齐相关费用,申请先拟缴费用 元。本人承诺将尽快通过以下方式( )缴齐剩余所欠费用, 请批准。 (1)通过申请助学贷款(若不能获批,将通过自筹经费等方式解决); (2)在202 年年底前通过自筹经费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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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意见:
审批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审批人(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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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学校规定,申请各项奖助学金时,应按学校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且正常注册并取得学籍。如学生未履行承诺、及时缴费,将影响到各类奖助学金申请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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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 通 知 单 (第二联:此联请交院系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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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你单位 级学生 (学号: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请为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学生应在20 年年底前通过助学贷款( )或自筹经费途径( )补缴学费。如学生未履行承诺、及时缴费,将影响到各类奖助学金申请和发放。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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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 通 知 单 (第三联:学生本人留存)
经审核,同意 级学生 (学号: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特此证明。入学后相关费用应按本人承诺,在20 年年底前通过助学贷款( )或自筹经费途径( )补缴学费。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年 月 日